广告片使用代言人有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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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年09月16日  Tags:宣传片拍摄制作,广告片拍摄制作,微电影拍摄制作

 当我们每天打开电视机,琳琅满目的看到各种名人代言的广告片,明星作代言人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无论是全球知名的一线品牌,还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三四线品牌,利用知名人物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来扩大商品的知名度,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宝洁化妆品的林志玲,三星手机的张东健,移动通信的周杰伦,霸王洗发水的成龙等。这无疑是利用了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代言人是通过在广告片中进行陈述或表现行为来支持广告或广告声明的个人、人物或组织;代言人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专家:在特殊领域具有目标受众可察觉的专业水平的个人或组织;名人:为公众所熟悉的人物,大多来自娱乐界;普通人:广告片中出现的个人或形象,与受众目标很贴近。

广告片中使用代言人尤其是名人,是因为广告片中的代言人能以特定的方式,通过各种媒体塑造一个形象,因而具有特列的意义。将代言人与产品联系在一起使这些意义传递给了产品或品牌。代言人独特的形象与魅力,可以使科技变得温暖、使马桶变得可爱、使电视机成为文化的象征。但是使用代言人尤其是名人非常昂贵,并且具有潜在的危险。如DIOR洗发水本来产品定位于平民阶层,却请来金喜善为其做广告,显然金喜善和这个洗发水的“气质”是格格不入的。个性不符会导致名人效应锐减甚至荡然无存。此外,由于代言人频繁转换,过度曝光,不但无助于广告效果,品牌含金量稀释,代言人自身的价值也会受到贬损。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代言人的道德素质出现问题,如体育明星被查出服用兴奋剂,影视明星逃税漏税,绯闻不断等丑闻,名人突然变成失势人物,其推荐的产品就此会受到牵连。

广告片代言人的使用尤如双刃剑。如若掌握不好就会出现如成龙般,如郭德纲般的代言危机。而广告代言使用得好可创造巨大的收益。为此,广告策划人员需要了解广告片代言人在信息传递中的作用机理,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选择和使用广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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